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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广东打工认识了一个广西的人,他前前后后问我借了1700元
我之前在广东打工认识了一个广西的人,他前前后后问我借了1700元 我之前在广东打工认识了一个广西的人,他前前后后问我借了1700元,约定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还清,20号联系时说工资没到账要等一天,第二天又说要月底才能还,然后就联系不上了,如果他不还,我应该通过那种方式来追回我的财产
2019-08-28 22:54 ask201……(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8-28 23:16
可以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的
2 单义律师  2019-08-29 08:56
你好,有对方的身份信息的话是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还款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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