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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成立么
非法拘禁成立么 我朋友的朋友曾于几个月前被带到一处地方,并未进行殴打或者侮辱,无伤痕,被留了2小时,当时我朋友也在场,前提是别人看见他认识他所以叫他上车去的,他与两方都认识,但他是帮留住的一方说情,请问这算构成非法拘禁么?现在这被留住的一方家人指控我朋友和当时留他的人。说我朋友也在场,会不会很严重。我朋友根本对受害人无伤意。
2013-03-05 01:25 fei420……(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3-05 06:26
不成立非法拘禁,但涉嫌故意伤害
2 刘青芳律师  2013-03-05 06:51
你好,涉嫌非法拘禁,建议及时报警。
3 江珍来律师  2013-03-05 07:4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
4 孙新律师  2013-03-06 08:17
不构成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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