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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实习协议
有关实习协议 我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3月22号就跟现在的公司签了实习协议,协议到6月22号终结,协议规定,等我拿毕业证后给予转正,我6月25号拿到毕业证,28号拿回公司,并把复印件叫给公司,但是公司到现在还没有跟我谈签合同的事,抛开待遇不谈,我本人是愿意留下的,我想请问,如果公司两个星期都还没跟我谈签合同的事,有违反劳动法或者有关协议吗?如果我辞职,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吗?还有,在签合同的时候,我可以要求公司把所拖延的两个星期当作转正,拿转正的待遇吗?
2010-07-07 22:50 socat(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0年07月08日 10时55分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实习协议规定,可以把两个星期当作转正。
2、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目前尚未违法。
尽管之前在单位实习过,但那时你还不具有劳动者的身份。你与公司签订的实习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并非劳动合同。但实习协议关于转正后的约定也具有法律效力。
现在你毕业了,已经具备劳动者的身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只要在25号拿到毕业证,表明你与公司之间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应在一个月内(7月24)与你签订书面合同,如一个月满公司仍未与你签订合同的,则公司违反了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0-07-08 10:27
还在试用期,你可以辞职。找工作不容易,建议积极与单位沟通处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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