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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新源肖村人,我们十一户十年前与村签定养殖用地合同,十年每年三百元一亩
你好,我是新源肖村人,我们十一户十年前与村签定养殖用地合同,十年每年三百元一亩 你好,我是新源肖村人,我们十一户十年前与村签定养殖用地合同,十年每年三百元一亩,十年期满后根据当时地价优先承包,现十年期满村不与我们签定合同并把我们告上法院,法院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物权法第三十四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二项四项五项,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条判决我们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于本判决生效五日拆除土地上建筑物,请问这判决合理吗?
2019-08-25 16:23 ask201……(新疆-伊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曹先坤律师  2019-08-25 16:25
又发包了吗?委托律师上诉
2 冯倩雯律师  2019-08-25 23:24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
3 李晓玲律师  2019-08-26 10:01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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