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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和处理
交通事故的责任和处理 2008年的某天晚上,我开摩托车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对面马路转过一辆电瓶车由于天黑没路灯电瓶车等不亮。2车相擦了,电瓶车倒地但是电瓶车上装了一捅开水没盖子的。车子倒地热水洒在电瓶车主身上!事后110来了。  之后我前期医药费都是由我出的,直到出院。现在2010年她说因为热水烫伤需要做整容手术(烫伤在脖子那有一块)需要我拿出钱来做手术。我说你先垫付等手术完成后有交警处理后我在负责我该负责的!他不同意。请问这件是我该怎么做?我到底有多大的责任?
2010-07-07 20:33 shufen……(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08日 11时05分
你现在可以不必先把钱拿出来,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或者法院裁判文书出来以后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07-08 10:12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建议配合交警调查清楚案情就可以了。
3 110网律师  2010-07-08 17:19
先根据交通事故认定来处理,对于烫伤的话 对方本身也有过错,因为他没有盖子 所以你可以和对方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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