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手机的时候找小雨点贷款公司贷款了3000,当时签的合同也是这么多 你好,我买手机的时候找小雨点贷款公司贷款了3000,当时签的合同也是这么多,到后面每期还款金额都与约定的多了,后来我去看我的电子合同上说我贷款本金有4024元,这是什么情况,分期的12期,已经还了1140三期了,现在我想一次性还清还要还款3200我想问下这合理吗?
2019-08-20 17:46 ask201……(海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8-20 17:50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王竹律师 电话:15109839552 2019-08-20 23:58
利息多少
3 陈晓云律师 2019-08-20 20:19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4 冯倩雯律师 2019-08-20 21:59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5 李大贺律师 2019-08-21 11:22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6 闫燕律师 2019-08-22 09:37
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我买手机的时候找小雨点贷款公司贷款了3000,当时签的合同也是这么多
4个回复你好李律师,我在河北沧州汇通贷款公司签了一份借款五万的合同,当时由于急用钱
5个回复你好,我在贷款买了一个手机,当时说还十二个月,买的时候是2100多
3个回复手机贷款普惠快信贷款公司 现在已经还完三期 当时办理的时候我
3个回复你好!请问一下我在成都一家贷款公司办理贷款当时签合同交了8800合同费
9个回复你好,我昨天在网贷公司贷了一笔钱,手机里签了合同。我的输入的时候我的银行卡号是对的
3个回复你好,我一月份在深圳埃莫森公司签订了一份拍卖合同,当时签的时候说三月份拍卖
11个回复你好,是这样的,去年的时候我在一家公司当时批下来是3万多点,签合同的时候
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