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纠纷 我是城市居民,1999年1月9日,我从本地一农民那里购买了购买了一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同时以15000万元受让了他所承包的4亩土地的使用权并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协议,发包方村委会也在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2000年5月8日我又与村委会重新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并领取了由岳岳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经营权证》及纳税手册。2019年8月村委会以当时签订承包合同时未经过三分之二村民开会同意为由,在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20年前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村委会提供的主要证据是证人和证词用以证明当时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请问律师,我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才能赢得这场官司,先谢谢各位了!
2019-08-18 14:22 simao3……(湖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9-08-18 15:09
直接起诉
2 赵强律师 2019-08-18 15:49
需结合证据才能分析。
3 潘建强律师 2019-08-18 16:11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
4 刘振海律师 2019-08-18 16:39
无效的话村委会也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