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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将伤者放置在医院不照护
对方将伤者放置在医院不照护 案件情况:2019年8月15日凌晨3时39分,我父亲在医院做保安时,病人(患有癌症且有间歇性精神病,由患者的侄子在医院进行照料)手舞足蹈的跑到我父亲值班的医院大厅(且照护病人的侄子就跟在后面),我父亲因大厅灯光较暗就拿着塑料椅子到伤者面前,几秒后用塑料椅子将病人打伤,受伤部位在手上(至多轻伤二级)。昨天在派出所公安给出的意见是医院这边诊治伤口,等伤情鉴定再进行处理。
今天对方就将原来的亲属护理给撤了,说要我们全部负责,医院的意见是让我们负责安排伤者的一日三餐,直到下周三左右给伤者进行伤情鉴定,我方现在愿意进行这段时间的照护,但怕伤者伤好后对方仍旧不依不饶,将伤者的一切事项全部交给我方。
我想请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将伤者的护理工作全部交给医院和打人者是否合法?且在此案件中对方是否负有责任?
2019-08-17 14:07 asod10……(湖南-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崔新江律师  2019-08-17 14:12
这个是需要收集证据尽快诉讼主张索要赔偿费用。
2 王丽侠律师  2019-08-17 15:28
可以收集证据要求赔偿的
3 李大贺律师  2019-08-18 14:12
有刑事责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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