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宝借款合同4000到手2800 和他们商量按照2800 借贷宝借款合同4000到手2800 和他们商量按照2800 本金月息二分还他们不同意怎么办???
2019-08-16 16:29 豆包上的小飞虫(辽宁-本溪)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8-16 16:31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8-16 16:44
可以起诉减少高利贷部分。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9-08-16 23:33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4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9-08-17 08:24
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5 王珂律师 2019-08-16 16:40
按照到账金额认定本金,2%月息范围内还本付息
6 陈晓云律师 2019-08-16 16:48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7 张勇律师 2019-08-16 17:34
你好,按照实际到手的本金偿还利息,月利率不超过2%
8 李大贺律师 2019-08-16 18:12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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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回复我借款三万五,合同上写着四万五,我就找他们协商问题,他们就说服务管理费,不是利息,利息按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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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您的意思是可以按照我借款合同金额来还?不用给他们滞纳金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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