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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防城港市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了4万元,公司发给我一份电子合同让我打印签字之后
您好,我在防城港市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了4万元,公司发给我一份电子合同让我打印签字之后 您好,我在防城港市汇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了4万元,公司发给我一份电子合同让我打印签字之后,又让我在本人帐户上存30%的资金,如果不存,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我是否要承担违约金的50%
2019-08-16 10:16 ask201……(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8-16 10:21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8-16 10:21
您好 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3 颜培卿律师  2019-08-16 10:18
典型骗局
4 徐卫东律师  2019-08-16 10:20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5 顾倩团队律师  2019-08-16 10:20
您好,除另行约定生效条件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况,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一般不承担违约金
6 苏佰林律师  2019-08-16 10:27
你遇到的是骗子,你不会承担责任
7 申维丰律师  2019-08-16 10:30
您好,典型骗局
8 苏荣杰律师  2019-08-16 10:40
您好,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9 赵江涛律师  2019-08-16 10:52
小心 好
10 王丽侠律师  2019-08-16 11:08
是属于诈骗,建议谨慎处理。
11 李大贺律师  2019-08-16 12:52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12 俊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9-08-16 16:13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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