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成轻伤甲级,打人方以其被公安拘留了四天为由不给一分钱,是否合理? 您好!我在2011年5月被两人打成轻伤甲级,住院33天治疗费一万元。可公安只对其中一人进行了拘留四天,打人方又以被拘留为由不给一分钱。现在我想控告打人的人。可有人说民事部分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请问律师现在应当怎么办?
2013-03-03 15:59 我们爱祖国A……(江西-南昌市)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3月03日 17时02分
你好,你的民事赔偿部分的确是已经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但是并不是说过了时效就不能起诉,只是对方若以时效过了抗辩的话,你胜诉的机会就小了。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3-03 16:41
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民事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3-03-03 16:01
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