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的工人,说好试用期一个月,但在第5天时,本来下班时间到了 新招的工人,说好试用期一个月,但在第5天时,本来下班时间到了,他没下班回家,干自己的事,意外受伤了,请问我需要负责任吗?要负多少责任
2019-08-15 00:09 ask201……(福建-三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8-22 20:07
可以按照过错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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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当时面试的时候说好试用期一个月 试用期间辞职一个星期就
3个回复我中午下班时间 自己去帮另一个工人弄钻床 忘记关电 把左手拇
6个回复你好,我13号到一个酒店应聘,酒店说好试用期是七天,试用期内辞职没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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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本厂有一个试用职工,试用期为9天时,不幸把右手指皮扒下了,后做了植皮手术
3个回复我在试用期本来说好一个月2000元工资加班10元一小时,满一
0个回复我是个包工头,事情发在14年4月一个下班回去的时间点,路上向某某驾驶着面包车(他是我的一个工人
1个回复您好,我是在校大学生,周末时间找了一份兼职,本来说好要干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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