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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出现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出现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出现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那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2019-08-14 22:24 ask201……(山东-济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9-08-15 09:35
你好,是否构成刑事案件了?
2 曹先坤律师  2019-08-14 22:25
根据事故责任及事故后果确定
3 殷运健律师  2019-08-14 22:36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
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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