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土地,没分给我家,现已拆迁,希望能索回损失 我家在1987年从兴隆山镇新农村公社牵至朝阳公社,原来的地被收回,新公社在1992年分地的时候没分给我家。我家于8年前从朝阳公社拆迁至兴隆山镇,我想问下现在这种情况能要回原来应分给我家的地吗,以及相应的长期经济损失?
2019-08-14 10:03 842635……(吉林-长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9-08-14 10:29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法院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9-08-14 10:36
看拆迁政策
3 李晓玲律师 2019-08-14 13:52
立即报警处理
4 闫燕律师 2019-08-14 17:33
建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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