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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自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贷了30000 你好
你好,我在自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贷了30000 你好 你好,我在自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贷了30000
你好,我在自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贷了30000 你好,我在自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中心贷了30000,但是他最后要我交3000的激活金,我最后说我不贷了,他说那只有走法律程序,要我赔50%的违约金,签了合同的,在微信上面签的合同,请问我可以不管他吗?我也打了电话问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根本就没有这个业务,我要怎么办呢
2019-08-12 20:12 怦然心动(浙江-宁波)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8-12 20:12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8-12 20:13
您好  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8-12 20:17
报警处理。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8-12 22:26
看具体合同约定
5 徐岳律师  2019-08-12 20:53
小心诈骗。
6 陈晓云律师  2019-08-12 21:58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7 金聪聪律师  2019-08-12 22:57
骗人的
8 李大贺律师  2019-08-13 07:05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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