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财产分割 公婆的老房子拆迁,儿子一家三口的户口在原先的拆迁房中,按房子面积拿到了房子还有人口上的优惠平方,但是拆迁协议上有一套房子写上了儿子的名字,而且是儿媳去抓阄当时也签了字替公公也签了字,但是现在儿子和儿媳在第二次起诉离婚,请问儿媳有没有份额,关健是在起诉的前18天,儿子和公婆去当地的拆迁办写了一份说是父母的房子自己放弃这套房子的协议,但儿媳是不知道的。拆迁安置房是没有产证的。
2010-07-07 10:07 zhangc……(上海-奉贤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黄浩律师 电话:15026451688 2010年07月07日 10时37分
儿媳如户口在拆迁房中,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等,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儿媳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2 110网律师 2010-07-07 11:10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单方的放弃行为如果损害另一方利益的,可以要求撤销。但你这里事实的叙述不够清楚,建议电话联系,最好当面咨询。
3 袁文祥律师 2010-07-07 12:14
要具体看动迁补偿协议,详情可来电咨询,本律师专业从事动迁纠纷处理的!
4 110网律师 2010-07-07 16:52
理论上来说,儿媳是有权利分割动迁安置分得的房子的,因为她本应该有份的,但假如离婚案件我代理男方的话,我还是有办法不让女的分割。另外说明的是儿子私自写的放弃权利的协议对媳妇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