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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以外的损失需要一并负责吗
交通事故以外的损失需要一并负责吗 今天发生交通小碰擦,我的责任,但对方说有急事不能担误,等不了保险公司来处理(没报交警,只报了保险公司,因为只是漆擦了点而已),要是担误了也要我负责!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要负责交通事故以外事项的损失吗?
2013-03-02 22:55 zhuchu……(浙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3-02 23:40
他有事可以先去处理的。交警定责之后,随时去保险公司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3-04 12:08
不需要
3 刘青芳律师  2013-03-02 23:08
你好,不需要承担额外损失。
4 张  静律师  2013-03-03 06:3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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