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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金陵小额贷款公司借了3万块钱,但是他们叫我交保险费3000元
我在北京金陵小额贷款公司借了3万块钱,但是他们叫我交保险费3000元 我在北京金陵小额贷款公司借了3万块钱,但是他们叫我交保险费3000元,后又说我银行账号流水异常,叫我交30%激合也就是9000元。交了之后又说还交30%激合。激合后又说银行是整存整取的又叫我交了9000元。然后发了一张北京银行石景山之行的支票给我。说我银行卡是第一次用支票收款,又叫我交6000元激合银行卡,后又发了一张说是到我账号上钱的支票给我,说是夸行转账需要24小时到账的支票,可是现在都过去了40多个小时了,一分钱都没看着。我想请问一下我这么多钱还能不能要回来的,我有所有转账的记录还有他们给我的保证及手印还有公司盖章
2019-08-10 14:40 ¥兴@(☆_☆)(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8-10 14:42
你好,合同如何约定的?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08-10 14:49
网贷 要找律师查查企业 分析讲解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8-10 16:51
可以起诉解决的
4 张向锋律师  2019-08-10 15:06
小心上当受骗
5 李大贺律师  2019-08-10 15:28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6 邢环中律师  2019-08-10 16:32
这种情况是骗局。千万不要给对方转款。若已转款,可及时报警。
7 王珂律师  2019-08-10 16:56
被骗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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