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女方怀孕,因感情不合没有结婚,现女方在南宁生下小孩准备在南宁入户 恋爱期间女方怀孕,因感情不合没有结婚,现女方在南宁生下小孩准备在南宁入户,计生部门会追查男方并罚款男方吗?会通知男方方单位吗?男方是柳州的,女方是南宁的。
2019-08-10 03:10 ask201……(广西-柳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皓元律师 电话:18850513156 2019-08-10 04:43
看情况,准备是以什么的方式入户而定。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9-08-10 12:04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的哦。
3 朱君秀律师 2019-08-10 04:03
答: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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