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婚三年多,前夫以女方找男朋友为由骚扰女方生活 2009年经协议离婚,有一女儿分给女方抚养,男方付每月200元生活费,另要付学费各人一半。离婚后,女方交男朋友,前夫知道了,打电话恐吓女方,还恶言污辱女方,而后逼得女方出外打工,还换了电话号码。男方不按时给女儿生费,在去年一年中不付女儿生活费,近来男方得知女方交有男友准备结婚,另得知女方电话号码,再次电话短信骚扰女方,要求女方带女儿一起生活,且他就有以见女儿的理由怎么也要来闹得女方结了婚也要给他闹离,扬言要到女方男友那闹事,让女方成不了婚事。女方实在忍受不了男方的一直骚扰,想要上法院判女儿给男方抚养,请问女方应该怎么做
2013-03-02 18:17 赵小小(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电话:13983099417 2013年03月02日 18时21分
不予以理睬,该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
2 王晔律师 2013-03-02 18:20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