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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光大银行阳光保险贷款7.2万,分36期,每月还款3586元(还光大银行2211
我在光大银行阳光保险贷款7.2万,分36期,每月还款3586元(还光大银行2211 我在光大银行阳光保险贷款7.2万,分36期,每月还款3586元(还光大银行2211.76元,还阳光保险1374.24元)合同业务人员也没给我带走,我已还了28期了,现在还款有困难,他们给我家属及朋友打电话催收,现在该怎么办?谢谢回复
2019-08-07 11:41 杨小华(湖北-襄阳)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8-07 11:44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19-08-07 12:13
你好!可以依法解决。
3 程智华律师  2019-08-07 11:45
你好,只有积极还贷,也可以去找银行协商,以及补签合同
4 谢涛律师  2019-08-07 11:57
借款逾期了,这种电话骚扰是避免不了的,积极还款是根本解决办法。
5 陈晓云律师  2019-08-07 12:06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6 杜红涛律师  2019-08-07 13:14
您好,只能积极还款或者和银行协商延期还款.
7 李丹律师  2019-08-07 13:33
你好,积极还款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建议去公司协商一下,利息超过24%的部分不用归还
8 丁嫣律师  2019-08-07 13:55
你好,积极还款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建议去公司协商一下,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利息超过24%的部分不用归还。有关咨询建议你直接来电了解。
9 杜红涛律师  2019-08-07 14:55
你好,由于贷款是以你的名义贷款的,建议你积极还款,以免后期影响你的征信。你可以要求对方写份欠条、相关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保留相关证据,后期可以起诉处理,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详询,了解具体情况后,我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10 熊高杰律师  2019-08-07 17:52
建议积极还款
11 李大贺律师  2019-08-07 21:14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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