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房屋土地拆迁赔偿(望谟县)
房屋土地拆迁赔偿(望谟县) 本人于1990年因种植甘蔗搬迁到县城郊区居住,于1998年经村委会协商与某农户转让了一处土地用于建房用,于1999年修建住房130平米。现在修建外环城路政府要征用,我想咨询一下赔偿问题。谢谢!
2013-03-02 10:26 冉隆波(贵州-黔西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3-02 10:36
可按当地的标准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3-03-02 11:39
应当按照市场价值进行拆迁补偿。如果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律师介入维护合法权益,
详情可来电来访
3 唐羽生律师  2013-03-02 14:50
根据当地政策。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