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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叫钱站的平台上借款一千两百块分三个月还每个月要还735元
我在一个叫钱站的平台上借款一千两百块分三个月还每个月要还735元 我在一个叫钱站的平台上借款一千两百块分三个月还每个月要还735元,这个是不是高利贷我应该怎么办是不还还是还多少
2019-08-05 14:44 洛洛(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9-08-05 15:39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
2 殷运健律师  2019-08-05 17:44
这是可以起诉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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