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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十六岁,在一家饭店做暑假工,然后老板为履行当初对我们的诺言
我今年十六岁,在一家饭店做暑假工,然后老板为履行当初对我们的诺言 我今年十六岁,在一家饭店做暑假工,然后老板为履行当初对我们的诺言,现在让我们什么都干,我们现在打算不干了,想走人,当初没签合同,老板不给钱
2019-08-04 14:53 ask201……(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8-04 14:58
可以按照约定来履行的
2 陈铠楷律师  2019-08-04 15:00
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付
3 冯倩雯律师  2019-08-05 00:26
协商处理,或者申请仲裁,也可以起诉。
4 李晓玲律师  2019-08-05 09:57
按照约定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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