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没有签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想自已创业 我原来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我本人是市场部的,并不涉及到公司产品的源代码,只是经常在公司进行全体员工会议时,老总经常会讲出关于产品开发的思路及产品上市的策略。另外由于工作的需要,自已对公司开发的新产品进行流程操作熟悉。我所听到的和见到的在公司都没有作任何规定的保密。现在由于合同到期了,公司也没有和我续签合同,已自动解除了劳动关系,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公司都没有和我签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我现在想自已创业,就是按在原来公司里所了解到和见到的信息来进行创业,也就是想按原来公司的方式进行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请问我这样创业的话,原来公司能告我吗?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13-03-01 20:26 hfqwe(安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3月01日 20时45分
无竞业限制约定的 无需承担责任
2 梁森律师 2013-03-01 20:31
不涉及商业秘密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3 孙海军律师 2013-03-01 20:35
要看公司是否对你进行了经济补偿,如果有,那么就需要遵守保密协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