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前她用他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送我手机 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前她用他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送我手机,现在分手要求我来偿还剩下的分期
,请问我有这个责任偿还吗,不偿还的话犯法吗?
,请问我有这个责任偿还吗,不偿还的话犯法吗?
2019-07-31 19:15 换个名字换个心情(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9-08-01 12:25
承担还款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2 杨小勇律师 2019-08-02 10:32
你好,承担还款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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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前她用他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送我手机
1个回复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前她用他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送我手机
2个回复你好,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分手前她用他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送我手机
1个回复你好,我在我们本地办了一个手机分期,是爱尚和分期当时说是用我的身份办理一个分期
5个回复你好,我朋友2006年的时候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普惠快信分期手机
9个回复用别人身份信息分期给女朋友买的手机,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7个回复你好,我女朋友在佰什办理了手机分期,逾期两年多了,今天对方打电话
8个回复你好,各位律师,两年前我朋友忽悠我用我的身份证在买单侠办理了手机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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