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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赔偿
拆迁赔偿 2001年拆迁的,政府答应18个月后给安置地建新房,但是却到2010年才给地建房,这当中没有任何的经济补助,以政府名义便宜征地却用来建商业房,请问我该如何维权,从哪里下手,而且如今我已经24岁了,按照现在的土地征收政策我应该有地基平方分,也没有分到,什么补助都没有
2013-03-01 09:18 wule18……(湖南-娄底)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3-01 11:06
您好!
具体还要看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无论是安置房还是经济赔偿金都由征收方和被征收方协议决定。
如果补偿额过低,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谈判、诉讼等方式来提高补偿额。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新律师  2013-03-01 09:36
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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