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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属于敲诈吗?
请问这属于敲诈吗? 今天中午的时候,我叔停车开门的时候没有注意行人,一个踩自行车的初二女生撞上了我们的车门,摔倒在地,脸部臃肿。当时我马上带她和她的父母去医院检查,最担心是伤及眼睛,外科,骨科,眼科都看了,也拍了一张片子,医生们均表示无大碍,没有骨折,不会伤及眼睛。后来医药费我们全部都垫付了。她的父母以日后如果眼睛或其他部位出现任何问题,都要找我们负责为由要挟,非要我们赔款,我们说如果由于这个事故出现任何问题我们都会负责,但是拒绝赔款。她的父母不接受,还威胁说让我们不能正常在当地工作。最后我叔为了息事宁人,给了她父母两千元,并签署了民事协议书。医药费总共才150元,医生也都表示无大碍,请问他们的行为属于敲诈吗?签署的协议书和医生的诊断书,拍的片子能否作为他们敲诈的证据?
2013-03-01 00:06 即食面(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孔令威律师  2013-03-01 00:22
不属于的。
2 江珍来律师  2013-03-01 00:29
协商解决
3 王学福律师  2013-03-01 06:20
应该还构不成敲诈。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3-03-01 09:23
医药费赔偿属于协商解决范围,难以判断为欺诈
5 梁森律师  2013-03-01 09:58
不属于敲诈。
6 刘振海律师  2013-03-01 10:12
都签了协议可以认为达成一致,再说金额也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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