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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行剖宫产手术,术后第二天遵医嘱打益母草针剂收缩子宫,上午打右臀部没事
在医院行剖宫产手术,术后第二天遵医嘱打益母草针剂收缩子宫,上午打右臀部没事 在医院行剖宫产手术,术后第二天遵医嘱打益母草针剂收缩子宫,上午打右臀部没事,下午打了后就行动不便,当时打针的时候就比平常打的时候疼,晚上下床时腿脚就不能乘劲,越到后面几天完全不敢下床疼痛。后面打电话给卫生局,医院才出面请其他医院的医生来会诊,说是疑是梨状肌水肿压迫了坐骨神经,后来去医院做了两次检查,治疗没有多大效果,再后来转院去骨科医院做针灸理疗。现在人有好转,能走路,医院说去商讨后续事宜,去了之后医院说生孩子的费用要我们补上,去骨科医院的费用一人一半,请问这责任该如何划分?该如何去与医院谈赔偿?
2019-07-27 13:20 ask201……(四川-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9-07-27 14:20
需要鉴定。
2 尹朝阳律师  2019-07-27 16:41
生小孩费用应当支付,但若是医疗事故,应当医院承担。
3 石亚男律师  2019-07-27 17:23
这个是需要专业的机构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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