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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坏私人财物,在送交检察院前,已经赔偿并和解,有谅解书,可否检察院不起诉?
故意破坏私人财物,在送交检察院前,已经赔偿并和解,有谅解书,可否检察院不起诉? 涉案金额17780元。
2013-02-28 18:23 110_as……(北京)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2月28日 22时39分
如果事情起因不属社会危害性很大,有可能的。
2 孙新律师  2013-02-28 18:26
可以作为从轻情节予以考虑,但一般并不会因此而不予起诉。
3 刘青芳律师  2013-02-28 18:29
你好,一般并不会因此而不予起诉,可以争取。
4 孙新律师  2013-02-28 18:32
是否起诉市检察院的权利,这里是没有办法给你准确答复的。
5 常路律师  2013-02-28 18:35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进展、帮助、取保候审、辩护等,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6 110网律师  2013-02-28 18:35
你好:应当起诉,可以轻判
7 孙新律师  2013-02-28 18:41
可以从轻
8 孙新律师  2013-02-28 18:43
可以从轻处罚。
9 李同红律师  2013-02-28 18:46
一般并不会因此不予起诉.
10 李建成律师  2013-02-28 18:53
是否提起公诉,检察院决定。
11 江本伟律师  2013-02-28 19:36
有这个可能,但不一定,还须律师根据实际情况运作。
12 风志律师  2013-02-28 20:49
检察院不起诉的可能性不大,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3 赵江涛律师  2013-03-01 00:03
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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