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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天在北京E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贷了10万,通过了
你好,我今天在北京E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贷了10万,通过了 你好,我今天在北京E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贷了10万,通过了,说看我有没有还款能力,先交5000元,其中4500要退还的,500为工本费,说交了就打款,我交了以后,又说我银行卡填错了,要激活,必须得交10000元,我又交了,对方系统显示3-7个工作日到账110000元,前面的4500到款后3天自动转入我银行卡,我现在很怀疑,是不是被骗了,
2019-07-23 23:38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王明伟律师  电话:18202029150  2019-07-24 00:00
请问签订合同了吗?发来看看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9-07-24 00:23
建议报警。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9-07-24 04:18
去报警。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9-07-24 07:12
你好,签订贷款合同了吗?
5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7-24 08:35
看具体合同条款
6 徐岳律师  2019-07-24 00:06
报警处理。
7 闫燕律师  2019-07-24 08:52
报警处理。
8 余斐彬律师  2019-07-24 09:34
谨慎处理
9 何欣欣律师  2019-07-24 10:07
可能被骗了,建议报警处理
10 易德铭律师  2019-07-24 10:56
是被骗了
11 陈晓云律师  2019-07-24 11:35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12 冯倩雯律师  2019-07-24 11:37
最好谨慎处理,防止损失。
13 李大贺律师  2019-07-24 14:32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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