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连锁公司开的一家门店里面工作了5年。如今,这家门店即将关门了
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连锁公司开的一家门店里面工作了5年。如今,这家门店即将关门了 您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连锁公司开的一家门店里面工作了5年。如今,这家门店即将关门了。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上海福州店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变更工作地点。)如果我不去其他门店,选择离职,公司是否有权不给遣散费?如果不给遣散费,我应该怎么 办?如果申请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谢谢!
2019-07-23 16:56 ¥¥besos(上海-黄浦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7-23 23:19
可以协商解决的
2 曹乐维律师  2019-07-23 17:05
你好,欢迎来电详谈
3 110网律师  2019-07-23 17:12
你好,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
4 颜培卿律师  2019-07-23 17:56
公司合理的工资调动应服从,不去的话是没有补偿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