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你好 新良分期借了六千利息五百四属于合法嘛 我在你好 新良分期借了六千利息五百四属于合法嘛
2019-07-22 10:16 ask201……(上海)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07-22 10:21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颜培卿律师 2019-07-22 10:21
月利超过2%的部分可拒付
3 110网律师 2019-07-22 10:24
您好!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王珂律师 2019-07-22 10:34
不合法的利息可以不用归还,但本金和合法利息仍需归还。
5 张向锋律师 2019-07-22 10:34
按实际收到款项,各项费用综合计算月利率超过2%的利息,你可以拒绝支付。
6 原丹律师 2019-07-22 11:25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7 李大贺律师 2019-07-22 11:32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8 姚志斗律师 2019-07-22 12:03
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9 代雨庭律师 2019-07-22 12:20
月利超过2%的部分可拒付(含所谓服务费
10 110网律师 2019-07-22 14:51
月利超过2%的部分可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