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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还需治疗,合同到期该怎么办?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还需治疗,合同到期该怎么办? 我2012.03.03脚扭伤,认定为工伤,9月份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当时还在保守治疗,鉴定没有评上等级,但是由于脚一直疼痛,保守治疗没有效果,医生建议做关节镜手术,与2012.11.20日做了关节镜手术,术后3个月还没有康复,我的劳动合同在2012.10.31到期,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给我签了延长合同至工伤结束,但是现在公司告诉我这个合同直到术后3个月为止,现在将我的合同终止了,也停了我的医疗保险。我现在还需要治疗,以后的医疗费用该怎么办?我咨询过劳动仲裁,他们说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单位终结合同是合法的,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3-02-27 20:50 ggmmwc……(浙江-温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绍兴师爷律师  电话:13867521274  2013年02月27日 23时01分
发生工伤的,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此期间,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医疗费用可向社保局申请支付,工资可要求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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