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否应调取被告的所有银行帐户资料 我在深圳福田法院起诉离婚,在起诉材料中有申请法院调取我老公的所有银行帐户,但法官今天却说要我提供老公的银行帐号才能调取,如果不能提供的话,他们也不能调取,也就是说我无法就我老公的银行存款这一块进行分割。请问,法官的这个说法正常吗?我应怎么办?
请大家指点一下,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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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7 18:37 nancy7……(广东-深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2月28日 16时23分
深圳有深圳的做法。不过在深圳这里,诉讼保全,必须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包括银行账户。 建议还是委托律师维权吧/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2-27 18:44
不正常,提供线索申请继续查
3 李明晖律师 2013-02-27 18:40
有身份证号就可以申请法院依法查封被告名下财产
4 朱君秀律师 2013-02-27 18:41
答:提交男方身份证即可查询。
5 110网律师 2013-02-27 18:52
法官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你申请以后法院可以去调取。
6 110网律师 2013-02-28 07:30
1、可以明确告诉您,如果没有提供明确的账户或具体银行的线索,法院的处理是正确的。具体法律依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已经有明确规定。
2、如果对面隐匿存款的金额比较大,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切不可轻信庸医而误诊。
2、如果对面隐匿存款的金额比较大,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切不可轻信庸医而误诊。
7 110网律师 2013-02-28 09:22
在诉讼阶段,要查封对方财产,必须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包括银行账户。只有在执行阶段,才会通过中院与银行、房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协调,进行统一查询。
8 张勇律师 2013-02-28 13:34
在诉讼阶段,要查封对方财产,必须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包括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