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我今年初租的一个单间,到2010年7月8日到期,合同上写的每月5号前交付当月租金,否则房东有权收回楼房,押金不得退还。我在6月20号时就和房东说了到月底要退房,到了月底房东不给退,说合同没到期,后来我和房东说可以扣我8天的房租,房东说不可以,要我5号前去交租,否则就自己看着办。现在是如果想要退回房子的押金就必须先再去交多一个月的租金,然后再去退钱。我想咨询这个事情我该怎么处理?
2010-07-05 15:41 吴林林(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05 15:46
按照合同办理,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07-05 15:55
你们合同于7月8日到期,你在6月20日就告诉房东到期不续约,是属于合法终止合同,房东无理由不返还你的押金。你有权要求退回押金
3 110网律师 2010-07-05 16:31
你好,按照合同履行即可。
4 110网律师 2010-07-05 16:54
按合同约定。
5 110网律师 2010-07-06 15:29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