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的部分是否可以做为起诉的证据 县征收办以我的农业身份征收了我的宅基地及其房屋,并将征收款打给了我,而终审判决则认为征收款与我的农业身份无关。请问,我可不可以依据法院的认定部分起诉县征收办,要求恢复我的农业身份呢?
2019-07-15 12:40 xiaoye……(湖南-长沙)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07-15 12:58
带资料就近找律师研判
2 李晓玲律师 2019-07-15 16:34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3 刘永军律师 2019-07-15 16:50
征收针对的是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征收方案大多也有对人员安置的规定。如果整村城镇化改造,就不可能保留村集体组织人员身份,而可以全部改制为市民身份。
4 冯倩雯律师 2019-07-15 17:32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
5 闫燕律师 2019-07-16 09:59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