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我邻居家想建厨房需占用我家菜园20平方米,但我上门继父将这20平方米的土地以60元每平方米卖给他们,但要求他们用他们河道旁的36平方米的土地与河岸上我家厕所和厕所旁一块小菜园的交换,他们答应了,并和我继父签订了两个协议。第一个协议是买卖20平方米的协议,另外一个是土地交换协议,继父头脑愚笨,一个人想事情过于简单,他想利用他们河道旁的土地建房,此事没有询问过我和我母亲,签订协议时只有邻居家的儿子和我的继父签字;按手印。无公证人和乡村委的批准。【问:此协议是否有效】得知此事后,我们发现我们吃大亏了,因为河道岸边根本就不能建房,乡政府根本不会批准我们建房,现在我们想要回我们那些的土地,但他们就是不肯,因协商不成,故想上法院,但家里较贫穷,不知道费用多少,不知是否可以承担,打官司胜算如何???恳请好心人为我解答下!!在下感谢!!!!
2013-02-26 22:33 我忍无可忍(江西-吉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2-26 22:44
看你这处情况就属于合同纠纷了,你方应不在理。看能不能协商解决,讼诉的话赢面不大。
2 110网律师 2013-03-12 11:07
夫妻之间互为代理,您继父签订协议如不违法,原则上有效。
不经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建厨房,在河道边建房均为违章建筑,后患较多。
建议找村委会人员向对方讲明土地使用权限制,如对方无法建厨房,可能会答应你们换回土地的要求。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
不经村委会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建厨房,在河道边建房均为违章建筑,后患较多。
建议找村委会人员向对方讲明土地使用权限制,如对方无法建厨房,可能会答应你们换回土地的要求。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3-03-13 13:38
你们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才生效,如果同意了,需按照合同履行;你说的显失公平,你们是签的两份合同,很难找出显失公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