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问题 你好!我是一名公司职员,于2006年6月份入厂,在2006年10月份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又续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12年10月份,但是我后边的这份劳动合同丢失了,我在今年的10月份开始休产假,怕休完产假后被公司辞退或另换工种,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0-07-05 12:00 qingda……(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0年07月05日 12时04分
即使合同到期,也应延续到哺乳期结束,即孩子满周岁时。
如哺乳期满单位没有任何理由解除或调岗,可以要求补偿。
如哺乳期满单位没有任何理由解除或调岗,可以要求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0-07-05 12:05
一般不会。如果到时有情况建议你再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0-07-05 14:03
不用担心,劳动局那儿有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