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副院长妻子是当事人,该法院没有做回避处理且枉法裁判 请问:法院副院长妻子是当事人,该法院没有做回避处理且枉法裁判,申请再审时是否可以作为程序违法理由提出?
2019-07-12 10:29 爱莲(山东-烟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7-12 10:50
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2 唐海洋律师 电话:15523988898 2019-07-12 10:51
应当回避
3 陈晓云律师 2019-07-12 16:11
可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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