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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在网上认识的,女方是2001年男方是二十六岁
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在网上认识的,女方是2001年男方是二十六岁 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在网上认识的,女方是2001年男方是二十六岁,发生关系了,男方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导致怀孕了,现在男方没有经济能负责打胎费用,现在我联系不上他,我想告男方强奸可以吗,
2019-07-08 23:33 OMNIA PARTY销售总监(重庆-万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07-09 11:11
这是不构成强奸的
2 鄢雨律师  2019-07-09 17:02
起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9-07-09 21:28
怀孕后,如果打掉,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如果生下来,可以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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