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公司股权与资金问题。 三人合伙开办工厂,我有项目、市场渠道和行业经验,另外两个人负责出资。公司的前期总投资在150万元左右,我出资金5万元,剩余资金部分由另两个人共同投入,公司约定我的股份占总股的34%,公司盈利后我将偿还剩余46万元(计算方式是150*34%-5)我的疑惑有以下几点。
1.这种以借贷方式取得的股权是否靠谱?
2.如果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盈利而被迫解散,那么我是否要偿还我股权的剩余部分欠款?
3.我将“借来”的股金还清后,或者是公司盈利后,他们是否有权利清除我的股权?
问题有点乱,希望您能耐心的看完并解答。
1.这种以借贷方式取得的股权是否靠谱?
2.如果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盈利而被迫解散,那么我是否要偿还我股权的剩余部分欠款?
3.我将“借来”的股金还清后,或者是公司盈利后,他们是否有权利清除我的股权?
问题有点乱,希望您能耐心的看完并解答。
2013-02-26 00:11 zzzz00……(上海)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苏静律师 电话:18701794569 2013年02月26日 09时09分
1、出资不能说借款,可以通过相关协议确认股权
2、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解散时的处理方案
3、除非特定法定情形,一般不会。
2、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解散时的处理方案
3、除非特定法定情形,一般不会。
2 李仁红律师 2013-02-26 07:03
a.可以的,但你们的这个方式应当要在法律上作出调整;
b.一般来讲,需要的,这也是需要调整的地方;
c.一般来讲,这种可能性存在。
建议你面洽一下律师比较好。
b.一般来讲,需要的,这也是需要调整的地方;
c.一般来讲,这种可能性存在。
建议你面洽一下律师比较好。
3 刘智慧律师 2013-02-26 08:04
在验资、登记程序中,向其他股东借贷资金用于公司出资的方式是可行的。取得股权后的,有权参与公司的管理、重大决策,同时,作为公司的小股东,在表决程序中不免受到部分限制,而股权是无法“清除”的。
此外,有限公司讲究“人合”与“资合”,有权利的取得与制约机制,也有股东之间的合作与合意。
此外,有限公司讲究“人合”与“资合”,有权利的取得与制约机制,也有股东之间的合作与合意。
4 110网律师 2013-02-26 09:28
可以,工商备案确认比较稳妥;
看你们的约定;
不一定
看你们的约定;
不一定
5 张向锋律师 2013-02-26 09:52
1、有风险。
2、需要按股权比例承担亏损。
3、没有。
2、需要按股权比例承担亏损。
3、没有。
6 110网律师 2013-02-26 10:13
你们的这种约定本身就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也容易发生法律纠纷,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规避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7 戴海龙律师 2013-02-26 14:41
借款和出资是两码事。应认定为出资,而非借款。这个基础不明确,将面临很大风险。
确定为出资,就不存在所谓的偿还欠款。
第三个问题也就不存在。
如需帮助,请直接电话。
确定为出资,就不存在所谓的偿还欠款。
第三个问题也就不存在。
如需帮助,请直接电话。
8 李军律师 2013-02-26 17:57
你们还需要谈一下。
9 110网律师 2013-02-26 22:27
1、“合伙开公司股权与资金问题”如有书面约定,对你们三人是有约束力的。
2、如发生“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盈利而被迫解散”,你无需偿还“股权的剩余部分欠款”。
3、“将借来的股金还清后,或者是公司盈利后”,他们无权否定你的股权。
如还有疑问(包括以后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可直接来电详询,本律师愿意提供帮助。
2、如发生“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没有盈利而被迫解散”,你无需偿还“股权的剩余部分欠款”。
3、“将借来的股金还清后,或者是公司盈利后”,他们无权否定你的股权。
如还有疑问(包括以后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可直接来电详询,本律师愿意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