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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办得房地产权证 但土地租用合同10年后到期如何处理
非农业户口办得房地产权证 但土地租用合同10年后到期如何处理 您好,我朋友在农村亲戚租了一块地(租约20年),现还有10年到期。但我朋友在4年前阴差阳错的办得了《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红色封面)》,盖有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与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的土地房产权属登记专用章,拨用宅基地。证件鉴定确实是真的。但现在遇到的矛盾是,集体土地房屋无使用权终止日期,而该房的土地租期仅剩10年。10年到期后该如何处理。房屋是我朋友的,但地势他亲戚的(他亲戚不远租地了想霸占房屋)。
想咨询这种显得有些矛盾的情况(我个人略知非农村户口是不能得到《房地产权证(集体土地》的),但是现在有该证了这类情况如何处理。总不会到期无偿征收吧,是否应该给与当时市价的补偿。
2013-02-25 22:30 wing02……(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2月25日 22时41分
房屋应当认定为是你亲戚所有,如果征用的话,政府应当对房屋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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