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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到期后,本想续签,已提前缴纳三个月房租
跟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到期后,本想续签,已提前缴纳三个月房租 跟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到期后,本想续签,已提前缴纳三个月房租,过后准备面签新合同时,房东提出一些涨价要求,然后决定不续租没有续签合同,但是房租已付。多住了6天,房东说多住的一天算三天的房租,是否合理?原合同写明水电费自己缴纳,合同到期后却说要按人头算,每人25元每月,如何维护权益?
2019-07-06 09:05 ask201……(江苏)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9-07-06 09:05
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的 房东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的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9-07-06 11:02
可以按照合同处理
3 陈铠楷律师  2019-07-06 09:05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4 何峤巍律师  2019-07-06 09:09
协商解决为妥,标的额不大,以免诉累不过,如果房东执意不按合同约定处理,那就诉讼维权
5 徐卫东律师  2019-07-06 09:09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6 陈晓云律师  2019-07-06 09:57
无法协商的,通过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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