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做,才能维护我自己的利益? 父亲于2003年去世,家里有我和我母亲还有哥哥三个人。2010年,我哥哥再婚,他以结婚时女方提出必须有房才结婚为借口,我母亲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随同他去房屋交易大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当时按我哥的意思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将我母亲名下的楼房给了他,当时母亲和他说,这套楼房给了你,你得对我尽孝,如果不尽孝,我还要收回这套房子,另外一套正要拆迁的楼房楼房给你妹妹,就与你无关了。因为我母亲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只是口头说了这些,没有任何书面字据。现在,哥哥对母亲不好,经常骂她,现在还不同意母亲回家住,把钥匙拿走了。主要目的还是惦记另外那套楼房。现在我母亲在医院住院,有家不能回,我又没有房子,出院后只能送母亲去养老院。由于那套楼房三年前就签署了拆迁协议,房本和钥匙都已被开发商收回,但是楼房至今还没有拆迁,所以,无法做房产公正。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母亲该如何做才能将另外那套正要拆迁的楼房给我。我母亲身体不好,她让我写份东西,将那套要拆迁的楼房给我,她在上面签字,请问,这样做法律认可吗?
2013-02-25 15:47 小迷糊032……(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2月25日 16时34分
您好,可以拟定遗嘱,《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并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戴树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您属于法定的继承人,所以,您不可以代写这份遗嘱,您可以找其他邻居或者医院的护士或医生等与此事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来代写这份遗嘱。
2 常路律师 2013-02-25 15:49
您好,建议立遗嘱。
3 徐卫东律师 2013-02-25 16:06
你好,法律认可。属赠与协议或遗嘱继承。您可来电详谈咨询,方便我们了解案情,给您更详细的法律解答。 我的补充: 2013-02-25 16:33
关于你母亲赠与你哥哥的房屋,因为你哥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侵害了你母亲的合法权益,你母亲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要求返还房屋。
4 李建成律师 2013-02-25 16:11
写赠与协议或遗嘱继承,您母亲签字后,有法律效力。
5 孙新律师 2013-02-25 16:35
可以办理遗嘱,确认遗产归属。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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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赵江涛律师 2013-02-25 16:38
可以立遗嘱。
7 赵虎律师 2013-02-25 16:41
是可以认可的。
8 孙新律师 2013-02-25 17:30
可以办理遗嘱
9 李同红律师 2013-02-25 17:40
可以办理遗嘱并公证。
10 孙新律师 2013-02-25 21:26
属赠与协议或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