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要二胎办理了假离婚,孩子出生后,原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能撤销吗? 儿子与儿媳都在单位上班,不符合二胎条件,在女方二胎怀孕3个月时,计划生育部门已经得到举报并且通知女方去孕检的情况下,为了逃避处罚,由女方向单位请假在家,为不影响儿子工作与儿子办理了离婚,离婚协议中把儿子把房子给女方,离婚后还在一起一直生活。现在孩子已经出生,,女方要求把房子给她,房子是父母在儿子婚前以儿子的名义出资买的,是儿子同事的二手房,属于单位建房(好像是集体房产证,无个人房产证),这种情况下,房子还能要回来吗?原来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能不能撤销?该怎么做才有利?
2013-02-25 14:08 819491……(山西-太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3-02-25 14:12
你好,离婚协议有效。您可来电详谈咨询,方便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案情,给您全面的法律解答。
2 陈晓云律师 2013-02-25 14:20
原先的离婚协议仍有效,有证据证明非自愿离婚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分财产。
3 聂晓东律师 2013-02-25 14:25
你好,原离婚协议有效,有证据证明非自愿离婚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分财产。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4 孙新律师 2013-02-25 21:47
可以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