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养老院合同纠纷(涉及养老问题) 您好,我父母共有4个子女,我是唯一的儿子。我父母在前年年初,住进养老院,由于其他两位姐姐和一妹妹,不愿负担,我一个人在养老院的合同上签了字,并负担了二老在养老院的所有费用。后由于养老院费用增加,我一人实在无力支付,与她们商量无果,我于是于8个月前停止支付养老院费用。现在,养老院起诉我违约合同,没有及时付清养老费用,请问,我是否可以追加我的姐姐和妹妹为被告?因为赡养父母不该是作为儿子的我一人应该承担的,我希望她们也一起承担一点。我的担忧是,由于养老合同上只有我一个人签字,而且是以合同纠纷打的这场官司,我还能追加被告么?
2013-02-25 13:54 jennyx……(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2-25 14:13
你打不赢这场官司的,可以另行起诉其他姐妹,然后要求法院合并审理,但法院不合并的话,你只能输了这个官司的
2 110网律师 2013-02-25 15:31
先支付费用,之后以你父母的名义起诉其他子女,赡养问题
3 张向锋律师 2013-02-25 15:39
可以申请法院追加。
4 代雨庭律师 2013-02-25 18:19
以你父母的名义起诉其他子女支付费用,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5 戴海龙律师 2013-02-25 20:41
1)支付费用
2)以你父母的名义起诉其他子女,赡养问题
2)以你父母的名义起诉其他子女,赡养问题
6 李军律师 2013-02-25 23:20
合同纠纷,你若被判承担责任,可以另行起诉其他姐妹要求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