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2011年7月结婚,婚后感情不合。2013元月我提出离婚,女方说结婚证和户口本不在手上,我们便去法院协议离婚,法院出完调解书,协议书规定我补偿女方10万元,现居住房屋属于男方姐姐出资购买,男方只有居住权,同意女方住到5月底。在出完调节书后女方便在民政局撒泼说当时办理结婚证她不在场,要求民政局撤销婚姻,并在系统上消除已婚记录。法院知道后变收回了我们的调解书,结婚证。现在法院不受理我们的离婚请求,说让我们起诉民政局判无效婚姻,但是我又不能起诉,当时朋友给帮的忙,我起诉的话朋友肯定受处分。现在女方占着房子也不让我住,连锁都换了。我现在该怎么做?
2013-02-26 16:55 zhao30……(新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2月26日 17时03分
起诉民政局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