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方不发工资给工人,导致延误我方工程进度,能否直接将尾款支付给工人? 我是一大型会所,与南昌一中央空调供应商签定合同.我方按约定将前期各项款都交付供应商,但其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工人不配合,从而影响我方工程进度.我方多次督促供应商加快进度,其不理会,还有时拒绝接听电话,消极抵触.然供应商所雇工人接到我方问题,都能快速帮我方处理.故此我方想将此供应商的尾款直接结给工人.作为其工资.如何操作符合法律程序?
2010-07-04 17:23 cyh162(江西-南昌市)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绍兵律师 2010-07-04 21:15
你应该立即书面声明给供应商,提出你解决问题的办法,限定对方在一定时间回复,同时为避免更大的损失,可以让工人工作。保留相关证据,要求供应商赔偿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工人领工资时,一定要登记每个工人的身份证、手机号、签署一份声明。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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