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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现离婚后是否还能保留双方名字?
婚前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产,现离婚后是否还能保留双方名字? 婚前全款购房房产证上写的夫妻双方姓名,现离婚后因双方都不愿卖房,想将此房出租,而租金由女方每月收取,这样可行吗?
同时由于女方每月收取此套房子租金,男方则不再每月给抚养费,这样可行吗?
2013-02-24 16:30 Angley……(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2-24 16:40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是没有问题的。男方再婚后另一半对此房产也是没有所有权的,需要婚前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3-02-24 16:40
可以按照你说的方案办理,但是应当签订协议。
3 喻远军律师  2013-02-24 16:48
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为依据。
4 110网律师  2013-02-24 16:50
可以的。
5 110网律师  2013-02-24 16:55
你好,房子是婚前财产,按双方按份共有处理。
6 刘青芳律师  2013-02-24 17:01
你好,可以的!
7 110网律师  2013-02-25 09:15
你好!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这样处理。
8 110网律师  2013-02-25 09:36
你好,房产上是你们双方的名字,那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可以收取租金抵抚养费,但是房产问题建议你们在离婚协议上写清楚,同时建议 你们对房产的约定另立协议约定清楚,以免男方在婚后对房产产生纠纷。如有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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